反对:累计缴费25年太长了
记者调查发现,对于累计缴费25年方可不缴费享医保险待遇的规定,一些人表达了反对的意见。
有市民表示,“我想我没有误会吧,一句话,就是原来可以在退休时既享受退休金,又可以报销医疗费的政策黄了,修改后变成只有退休金,而失去医疗保险,我说的对不对呀?”
更有市民建言——
“累计25年的医保,除了公务员外,谁能保证自己从参加工作以来25年不失业,不换工作,医保中途不断开?女性还要生育,女性退休年龄也早,25年太长了,深圳的实际情况是:女性超过35岁,男性超过40岁都很难再找到工作。制定政策的人是公务员,难道就不管普通百姓的实际情况了?”
“2017年后要累计缴费满25年才能享受按月享受医保的待遇,我们这些出来工作晚的要交到老死了。”
“第十三条规定的年限累积25年,太久了吧? ”
“坚决反对这条,我们这代人大多都是25岁左右开始交医保的,如果要累计25年的话要等到退休50岁才能满足,而且要在中间不换工作、不间断的情况下,在深圳流动性这么大的城市,哪有可能不换工作不间断呢?!如果退休后继续缴纳医疗费,退休工资都不够生活的,还要拿出来支付医疗费用不是太悲哀了吗?”
“若一位女工25岁参加工作,开始缴纳医疗保险,缴满25年是50岁,女工50岁可以退休,这就是说,参加工作后一年也不能断缴医疗保险,要求太高了。” |